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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的贵族

十一 21st, 2009 Posted in 嗅闲书 | 2 comments »

    yingruocheng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  《末代皇帝》开拍时,英若诚已是文化部的副部长,导演贝尔多鲁奇之所以能够请到这个中国电影史上官职最高的演员,居然是胡耀邦的特批。
    这样的佳话,放在当下只能是不可复制的传奇,而在英若诚这里,不过是个小小的插曲:1929年含着金汤勺出生于皇族支系,祖父是《大公报》和辅仁大学的创建者,外祖父是北洋大学校长,父亲是英文高超的辅仁大学教授,母亲是女校校长和北京儿童图书馆馆长……如果以这样的细致节奏从头回顾英若诚的一生,恐怕一个月的枣读都会连载不完,在由英若诚晚年口述整理出来的这本《水流云在》中,现代人眼中的“传奇”在他的一生中俯拾皆是,可自云“对那种从头写到尾的自传有点儿看烦了”,英若诚的自传没有用彰显煊赫的家世开头,反而从他人生的中段开始——1968年正值文革,他因为与彭真交往密切被捕入狱3年,那是一生中他最落魄的时期,毫无尊严与社会地位,可耐人寻味的是,几乎所有读者感叹为最精彩的经历,却正在于此。
    虽然英若诚把这三年的经历形容为“离奇”,但在他的回忆中,我们却仿佛看到了美国大片《肖申克的救赎》文革复刻版:像当时的许多人一样,英若诚的被捕也是莫名其妙,但和那些因为想不通而胡思乱想变成精神病的人不同,他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要给自己找事做,消磨时间。

第一个项目从勺子开始,监狱里不提供喝粥用的勺子,他便看中了洗漱间一把铲子的长把柄,用地上常有的碎玻璃,每次洗漱都暗中去把铲子柄锯深一点,两周后终于割下来十八厘米的一截硬木,雕出了一把很漂亮的木勺,吃饭时别人最后用手指刮碗底喝粥,他用木勺把有限的食粮吃得体面又干净。 
   关在北京第一模范监狱时,英若诚偷偷留下不少纸和墨水,私藏了一双筷子,用捡来的碎玻璃削尖做成水笔,用来画同室犯人的肖像。关在衡水时,当地特产毛笔,英若诚跟当地人请教之后,从老农的羊皮外套上弄到山羊毛,旧袜子抽出尼龙线扎好。监狱让他们染布,他藏下黑墨粉掺水装在药瓶里,比外面的墨都好用。身边的犯人是由于不同的荒唐理由被抓,因而职业分布也很广,英若诚自己偷偷做了个笔记从他们身上取经,打发时间同时,心里琢磨的是出去后好生存。酱园老工人教过他如何腌酱菜,他用这个申请到监狱腌青椒的工作,在申报工具的时候灵机一动,得到了难得的缝衣针。争取到砌水泥字的工作后,他从狱里泥瓦匠那现学现卖,磨洋工加故意返工,轻松了好些日子。他还学了如何辨别鸡雏雌雄、淘金、做假鸦片、做人流、用溪流发电、烤海鲜…… 帮女犯们买了镜子后,他还教她们用镜子折阳光发摩尔斯电码! 在他的回忆中,少见苦痛的倾诉,更多的反而是津津乐道的成分,跃然纸上的,完全是一个聪明乐观、沉稳又耐得住气的“若诚·安迪·英”。
    与电影中的安迪不同的是,英若诚在监狱里一直安宁地待到被释放的那天:“没人企图越狱,即使监狱大门都敞开,也不会有人逃走。能逃到哪里?马上就会被发现。因为当时人们生活在一个由工作单位为结构的社会环境中,没有自我、个人的概念。” 在狱中,英若诚渐渐悟出自己被捕是与彭真有关,这背后的息息相关的政治缘由也随之清晰,在整个国家都陷入疯癫状态的时候,身处囹圄的英若诚反而有了独醒的思考:“在彭真的文章特别提到了言论自由的重要性,阐明真理面前,人人平等。…没人听彭真的。毛泽东态度明确,谁会跟彭真走?…毛泽东的意思很清楚:大家可以民主,到他这里来集中。””那时我已失去了对伟大领袖的崇拜,甚至对他的理智产生了怀疑“神化的领袖在他这里还原成了真实的意义,甚至有了更为实际的效用:他丈量出牢房里每个人睡眠空间仅仅有36厘米,正是利用的《毛主席语录》封里的精确尺寸。
   就像坐牢期间有过一次转狱,英若诚被归还了没收的手表,一路靠太阳的角度判断自己被带走的方向,经历了精神和肉体双重打击的他,却从来没有丢失过自己的方向。由于这本书是从英文转译过来的,字里行间多多少少有点”隔“,抛却这个原因,出狱、重上舞台、在中西方戏剧交流中担当重任、任命为文化部副部长……几十年后英若诚病榻上回过头来的口述,在幽默和生动的掩映下,看起来还是如此的轻描淡写,然而这一段跌进低谷的人生,最终却是为他精彩的一生构造出一条微笑曲线,注定了他今后的重新崛起,绽放更加灿烂的生命。末世一般的监狱里用勺子喝粥,蝇头小楷写诗集,在皆醉的世间独醒的这个英若诚,真的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贵族。

一种关于父亲的叙说

六 20th, 2009 Posted in 嗅闲书 | no comment »

爱枣报第137期枣读因父之名专题写的《聆听父亲》评论部分listen-to-father1

“我继续拿莲蓬头冲洗他身体的各个部位。几近全秃的顶门、多皱褶且布满寿斑的脖颈和脸颊、长了颗腺瘤的肩膀、松皮垂软的胸部和腹部、残留着枣红色神经性疱疹斑痕的背脊。我伸手搓搓他的屁眼,又俯身向前托起他的睾丸和鸡鸡——那里就是当初我的源起之地,起码有一半的我是从那么狭小又局促的所在冒出来的。我轻轻揉了揉它们。显然,它们也早就垮了。”如此细致的描写,一个老人的垂暮之势跃然纸上,让我以为这是一部类似于《世界上最疼我的人去了》一样的催泪亲情作品,可书到了手里,才发现关于父亲——真正的张大春的父亲——的段落远远少于预想,文本更多地着墨于整个家庭:父亲跳进小清河只是个开头,大大爷投身戏班记叙得更浓墨重彩,满世界游历的五大爷,更值得大书特书,曾祖父曾祖母更是不能忘了提……从来没有一本书让我如此认真地去面对一个家族,一个有灵有肉,血肉丰满的家族,“聆听父亲”中的“聆听”是一种逆流而上,回头寻找血脉的来路,“父亲”则是整个“父辈”的宏大背景。用一种“雄性色调的刚性柔情”,来讲述一个儿子,一个孙辈对家族的尊敬。

   其实类似鸡零狗碎的故事,我的父亲也会讲:小时候他如何被爷爷绕着房子追着打,我那从未谋面早逝的奶奶,19岁嫁给爷爷,心算能力过人,记忆极好,记得住家族中所有人的出生时辰;乡里做豆腐只有二大爷一人,现在柴房里废弃的那幅磨盘,当年每天尚未破晓就要开始运转……张大春的济南朝阳街懋德堂张家是耕读世家,多传奇惊世之事,我的父亲那个扎根于辽北农村的大家族,亦并不是黑白的单薄一片,“家族”二字,单说起来就叫人心油然而生自豪之感——虽出身于走卒农夫之家,可我亦是几十口人庞大家族里,最年少的小女儿。

    姓氏本是已一种烙印,打好了父系的荫蔽的记号。张大春说此书当时是为尚为胎儿的儿子所写,在与肚皮后的孩子交流时,他说:“我不认识你,不知道你的面容、体态、脾气、个性,甚至你的性别,尤其是你的命运。”可是有些东西尽管未曾谋面,却早已经注定,无论感情亲疏距离远近,我们都无法挣脱血脉中的联系。那个几个月后问世的小家伙,将与父亲同样的姓氏,有一半相同的基因,眉眼将沿着父亲发育过的道路再走一遍,名字也会被写进发黄的家谱,那里早已预留好他的位置。It is written .

父亲二字,何止是爸爸一人,回头寻找,我们每个人的背后居然都曾有过如此庞大的家族,在大地上枝繁叶茂过。多年来我们把目光投向渺不可及的遥远历史,所有人都放在同一个大背景中去寻找共性,我们需要的,就是拉着父亲的手,聆听父亲,从上一辈的故事,摸索到生命枝干的根系所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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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老刘,节日快乐!